企業社會責任 CSR

員工福利 :

1. 員工福利措施與其實施情形 :
本公司於民國 八十七 年奉台北市政府社會局核准正式成立「 職工福利委員會 」,藉由公司提撥支職工福利金已辦理多項福利措施,例如員工旅遊、聚餐、年終尾牙等活動,對於促進勞資關係之密切與和諧,已獲顯著之成效。

2. 進修與教育訓練 :
為增進員工專業能力與知識,以提高生產力,公司讓員工依職務及職能接受專業適當的訓練,若有法令規定進修之課程,如會計主管及稽核人員持續進修,也依規定配合辦理並上傳供主管機關備查。

3. 退休制度實施情形 :
(1) 依勞基法規定按月就薪資總額2%提撥退休準備金存入中央信託局。
(2) 自民國 八十七 年起依奉准退休辦法辦理本公司員工退休事宜。
(3) 勞工退休金條例自民國 9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並採確定提撥制。實施後員工得選擇適用「 勞動基準法 」有關之退休金規定,或適用該條例之退休金制度並保留適用該條例前之工作年資。對適用該條例之員工,本公司每月負擔之員工退休金提撥率,不得低於員工每月薪資百分之六。

4. 本公司除依勞基法及相關法令辦理外,每年對員工均有下列福利措施 :
(1) 團體醫療保險及意外險
(2) 各項在職教育訓練
(3) 企業醫護臨場服務
(4) 與合法立案之托兒服務機構簽約收托員工子女

工作環境與員工人身安全的保護措施 :

1.工作環境 :
本公司座落於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二段88號18樓,位於市中心交通便利之地,所處之金融中心大樓管理良好,24小時警衛戒備,管理委員會亦定期實施消防安全檢查,安全無虞。
本公司所處大樓之其他樓層公司皆為合法登記經營之公司行號,出入人員簡單,且公司設有門禁保全管理系統,需使用經授權之門禁卡始得進入本公司,可使員工安心專心工作。

2.人身安全 :
(1) 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本公司依法每年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保障員工應有之權益。
(2) 團體保險—本公司每年為員工投保團險,提供員工在上、下班途中及上班期間之意外險保障。
(3) 旅行平安險—本公司為出差員工投保旅行平安險,提供其在出差途中、期間之各項意外及醫療之保障。

履行社會責任情形 :

推動永續發展執行情形及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推動項目 執行情形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一、公司是否建立推動永續發展之治理架構,且設置推動永續發展專( 兼 )職單位,並由董事會授權高階管理階層處理,及董事會督導情形? V 尚未設置推動企業社會責任專 ( 兼 ) 職單位。 將評估需求,研議辦理。
二、公司是否依重大性原則,進行與公司營運相關之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議題之風險評估,並訂定相關風險管理政策或策略?( 註2 ) V 尚未訂定企業社會責任政策或制度。 將評估需求,研議辦理。
三、環境議題
(一)公司是否依其產業特性建立合適之環境管理制度?
V 本公司為避免造成環境的污染,採購物件皆符合 ROHS 標準。
(二)公司是否致力於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及使用對環境負荷衝擊低之再生物料? V 本公司提升各項資源之利用效率,達成原物料減量及廢棄物減量目標,以降低對環境之衝擊。
(三)公司是否評估氣候變遷對企業現在及未來的潛在風險與機會,並採取相關之因應措施? V 為因應氣候變遷,本公司落實「 節能減碳 」的環境政策,讓員工從工作環境養成節能減碳的理念,提升能源使用效率,並採取減少自然資源消耗的行動。
(四)公司是否統計過去兩年溫室氣體排放量、用水量及廢棄物總重量,並制定溫室氣體減量、減少用水或其他廢棄物管理之政策? V 公司尚未評估規劃溫室氣體排放量、用水量及廢棄物總重量之統計。 將評估需求,研議辦理。
四、社會議題
(一)公司是否依照相關法規及國際人權公約,制定相關之管理政策與程序?
V 本公司依相關勞動法規訂定工作規則並報備主管機關核備。
(二)公司是否訂定及實施合理員工福利措施( 包括薪酬、休假及其他福利等 ),並將經營績效或成果適當反映於員工薪酬? V 公司福利政策皆符合法令規定。
(三)公司是否提供員工安全與健康之工作環境,並對員工定期實施安全與健康教育? V 定期檢測工作環境之安全。
(四)公司是否為員工建立有效之職涯能力發展培訓計畫? V 公司鼓勵員工進修,研議建立職涯能力發展培訓計畫。 無顯著差異。
(五)針對產品與服務之顧客健康與安全、客戶隱私、行銷及標示等議題,公司是否遵循相關法規及國際準則,並制定相關保護消費者或客戶權益政策及申訴程序? V 公司設有專責人員及業務電子郵件信箱,處理有關客戶權益之相關問題,即時處理客戶之需求。
(六)公司是否訂定供應商管理政策,要求供應商在環保、職業安全衛生或勞動人權等議題遵循相關規範,及其實施情形? V 本公司未來將視實務狀況加強與主要供應商簽訂包含供應商如涉及違反其企業社會責任政策,且對環境與社會有顯著影響時,得隨時終止或解除契約之條款。 無顯著差異。
五、公司是否參考國際通用之報告書編製準則或指引,編製永續報告書等揭露公司非財務資訊之報告書?前揭報告書是否取得第三方驗證單位之確信或保證意見? V 公司目前尚未訂定「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但已考量公司現況與法令規定,循序漸進方式加強落實。 將評估需求,研議辦理。
六、公司如依據「 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 」定有本身之永續發展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定守則之差異情形 :
公司目前尚未訂定「 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 」,但已考量公司現況與法令規定,循序漸進方式加強落實。
七、其他有助於瞭解推動永續發展執行情形之重要資訊 :
2021 年在 COVID-19 疫情下採視訊方式舉辦「 2021 年國際企業社會責任及永續峰會 」( ICS Summit 2021 )暨頒發,表彰以企業治理、健康衛生推廣、人力投資、綠色領導、社會公益發展、循環經濟領袖及負責任企業領袖獎等七大面向的傑出企業及企業領袖。

本公司由李耀魁副董事長率領公司全體員工於 2020 年 10 月與台北龍山寺、台灣肝病防治研究基金會及瑞昱半導體聯合舉辦「 免費肝炎及肝癌篩檢活動 」,幫助 B、C 肝帶原者早日發現可早期治療,提高國人健康意識預防肝癌發生,此專案深受評審喜愛,頒發健康衛生推廣獎之殊榮,此舉同時創下 12 小時內萬人填寫健康問卷的金氏紀錄。

在未來,本公司將整合內部各方資源與專長,期許與台灣各企業攜手一同拋磚引玉,邁向成長的路上,透過各種公益活動帶動社會良善循環,發揚台灣企業的永續精神 !